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:
近期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,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来院群众就诊相关规定告知如下
来院须知
01、进入医院所有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不能佩戴纱布口罩或带有呼吸阀的口罩。
02、进入医院所有人员请主动出示渝康码和行程码,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体温检测、手卫生、流行病学史询问等预检分诊工作。使用非智能手机,无法提供渝康码和行程码的,请携带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绿色通道,填写登记表。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,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如您在使用行程卡中遇到网络错误等服务不稳定的情况,可以通过短信方式查询:发送短信CXMYD到所属运营商(电信10001/移动10086/联通10010)进行查询。
03、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的患者需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
04、我院未设立发热门诊,有发热(≥37.3℃)、咳嗽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,或者具有新冠病毒阳性病例接触史、次密切接触史的患者,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。
门诊就诊须知
01、鼓励网上预约挂号、电子支付缴费。不会使用智能机的老年人可以拨打023-61065120电话预约。请市民朋友合理预约诊疗,减少扎堆就诊,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。
02、就诊时严格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,陪同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诊室。如特殊情况除外。
03、候诊时,请按标识隔位就座。
04、咳嗽、喷嚏时,请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挡口鼻,避免触摸周围环境,就近使用手消毒剂或流动水洗手。
住院须知
01、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方可办理住院手续,并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。
02、我院严格执行住院患者“禁止探视”。住院病人严格实行“非必要、不陪护”,确需陪护的要做到“一人一护”、固定陪护,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实行腕带管理,不得随意出入医院。
03、患者及陪护人员除会诊外不得离开病房和互窜病房,在院期间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,勤洗手,不聚集,不扎堆,主动配合每日健康监测,不得瞒报、谎报健康状况。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味觉、嗅觉减退等症状,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感谢您对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与支持,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,敬请谅解!